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海安市慈善基金会2022年度慈善基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2-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海安市审计局对海安市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市慈善基金会”)2022年度慈善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于2010年12月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公开募集创设了原始基金。财务收支由市民政局代理记账,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慈善基金会账面资产总额24906.43万元,负债总额1736.36万元,净资产总额 23170.07万元。 (二)2022年度收支及结余 市慈善基金会2022年度收入总额5693.19万元,其中接收捐赠收入3999.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53万元、资金增值收益1636.13万元。 市慈善基金会2022年度支出总额2952.03万元,其中救助支出2760.9万元、业务活动支出及管理费用191.13万元(占当年支出的6.47%)。 市慈善基金会2022年度收支结余2741.16万元。 (三)慈善捐赠情况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接收的捐赠收入3999.53万元,由以下六个方面构成: 1.普通捐款1165.23万元; 2.“一日捐”活动捐款收入393.78万元,其中:市级机关136.48万元、教育系统113.28万元、卫生系统83.94万元、金融系统7.1万元、区镇干部职工捐款52.98万元; 3.村(居)慈善工作站捐款收入1746.95万元; 4.冠名捐款收入481.5万元; 5.定向捐款收入108.42万元; 6.乡村公益医疗项目收入103.65万元。 (四)慈善救助情况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积极实施慈善救助,当年救助支出2760.9万元,占2021年度收入总额2756.72万元(不包含当年进基金不得使用的1874.78万元)的 100.15 %,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要求。救助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市慈善基金会直接救助。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困难救助875.84万元,其中:临时特困救助32.34万元、情暖学子特困学生救助89.5万元、大手拉小手12.77万元、百户爱心助困105万元、慈善快车救助1.2万元、阳光之肾救助358万元、千户阳光救助75万元、贫困儿童大病救助8.7万元、情暖南通救助20万元、牵手助医项目7万元、定向捐款救助166.33万元。 2.拨款由部门施行救助。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拨款由部门施行救助项目费用 539.23万元,其中:慈心培训3.3万元、园丁慰藉14万元、情系低保42万元、慈善关爱10万元、爱心包裹10万元、福缘助困5万元、关爱最美环卫工人10万元、产业扶贫助学扶贫60万元、关爱侨界困难家庭10万元、一户一策微关爱10万元、低收入妇女帮扶15万元、暖冬行19.94万元、癌友之家40万元、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5万元、情暖血友7万元、博爱送万家20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50万元、美丽夕阳8万元、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改善福利院老人伙食1.5万元、雅周江海志愿服务5万元、惠心行动5万元、特殊教育学校3万元、农村公益医疗项目27.62万元、跟着宏燕学雷锋5万元、慈善之声21万元、光伏帮扶97.07万元、牵头部门扶贫帮困救助4.8万元。 3.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施行救助。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支付各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支出1239.97万元,其中:各区镇慈善分会93.53万元、各村(居)慈善工作站1146.44万元。 4.冠名基金救助。 2022年度,市慈善基金会冠名基金救助支出105.86万元。 (五)延伸审计及抽查情况 1.区镇慈善分会。 审计延伸了角斜、白甸镇等17个区镇街道及办事处慈善分会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底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款28.82万元,2022年救助支出69.12万元(含动用历年结余资金)。 2.部分部门。 审计延伸了南通春雨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海安市艺海中国书画艺术品经营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公司等3个单位组织实施的3个慈善救助项目。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153.3万元,支出153.3万元。 (六)2021年度慈善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4个镇(街道)慈善分会救助支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基金会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慈善活动,组织企业和机关职工“一日捐”等募集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为精准扶贫、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区镇(街道)慈善分会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镇慈善分会救助支出未达到规定比例。1个镇慈善分会2022年救助支出0.29万元占2021年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款2.52万元的11.51%。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安市审计局已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要求市慈善基金会纠正整改到位。市慈善基金会已督促整改到位。此外,海安市审计局还向市慈善基金会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支出进度考核力度 市慈善基金会要强化对区镇(街道)慈善分会救助支出进度日常监督管理,从资金安排、救助对象确认等方面强化支出进度考核,加强责任追究,对连续两年及以上达不到支出比例的单位落实考核责任,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分配中。 (二)进一步规范慈善救助行为 市慈善基金会要修订完善慈善救助办法,明确资金发放规程,进一步明确基金会、区镇(街道)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范围;建立各类受助人员数据库,防止项目间重复享受;救助支出要做到手续完善、会计报表按时报送、准确反映慈善资金收支余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对慈善救助项目的监管 市慈善基金会要强化对慈善救助项目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救助项目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整合同类救助事项,优化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定期对救助项目进行监督,要求实施单位及时将受益对象的确定、救助发放的形式、救助金额等及时书面报告市慈善基金会,确保慈善救助项目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