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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慈善基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信息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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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海安市审计局对海安市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慈善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于201012月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公开募集创设了原始基金。财务收支由市民政局代理记账,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
截至20181231,市慈善基金会账面资产总额15088.94万元,负债总额1043.26万元,净资产14045.68万元。
(二)2018年度收支及结余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收入总额3750.69万元,其中:接收捐赠收入2310.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31万元、资金增值收益1384.55万元。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支出总额2597.26万元,其中:救助支出2425.04万元、慈善公益设施支出76.58万元、业务活动等其他支出95.6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3.68%)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收支结余1153.43万元。
(三)慈善捐赠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接收的捐赠收入2310.83万元,由以下五个方面构成:
1.普通捐款收入458.84万元;
2.“一日捐”活动捐款收入338.44万元,其中:市级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18.93万元,区镇干部职工捐款37.16万元,教育系统捐款105.25万元,卫生系统捐款49.16万元,金融系统捐款25.41万元,保险系统捐款2.53万元;
3.冠名捐款收入198.43万元;
4.定向捐款收入57.56万元;
5.村(居)慈善工作站捐款收入1257.56万元(其中当年进基金1139.8万元)。
(四)慈善救助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积极实施慈善救助,当年救助支出2425.04万元,占上年度收入总额的93.11%,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要求。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市慈善基金会直接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困难救助823.23万元,其中:临时特困救助61.53万元、情暖学子特困学生救助158.3万元、百户爱心助困219万元、慈善快车救助0.6万元、阳光之肾救助284.5万元、贫困儿童大病救助33.67万元、情暖江苏南通救助16万元、资助慈善书画院3万元、略阳县救灾5万元、定向捐赠救助41.63万元。
2.拨款给部门施行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拨款给部门施行救助项目费用302.8万元,其中:圆梦行动3万元,园丁慰藉14万元、职工解困11万元、情系低保42万元、贫困母亲15万元、老区扶贫60万元、博爱送万家20万元、慈善关爱6万元、爱心包裹10万元、福缘助困4.3万元、人道救助20万元、关爱家庭监护缺失儿童10万元、癌友之家20万元、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5万元、情暖血友5万元、夕阳爱老1.5万元、美丽夕阳12万元、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10万元、惠心行动4万元。
3.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施行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拨付各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支出986.56万元,其中:各区镇慈善分会77.48万元(含直接支付17.53万元)、各村(居)慈善工作站909.08万元。
4.冠名基金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冠名基金救助支出312.45万元。
(五)延伸审计及抽查情况
1.区镇慈善分会。
10个区镇慈善分会2018年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款59.95万元,支出44.58万元。
2.村(居)慈善工作站。
审计延伸了白甸镇刘季村等10个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基金救助情况,10个村(居)慈善工作站2018年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2017年返还款36.77万元,救助支出总额35.48万元。
3.其他部门。
审计延伸了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红十字会、南通春雨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3个部门组织实施的4个慈善项目,2018年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62万元,支出总额62万元。
(六)2017年度慈善基金审计整改检查结果
角斜慈善分会2018年加大慈善救助支出力度,达到了规定比例要求。李堡、大公两镇已将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款结余纳入镇慈善分会统一核算,高新区、城东慈善分会已对市慈善基金返还款进行了账务处理。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基金会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一日捐”等募集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为精准扶贫、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部分区镇慈善分会在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区镇慈善分会救助支出未达到规定比例
抽查发现,城东、南莫2个镇慈善分会2018年救助支出分别占2017年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收入的51.65%4.33%,白甸、墩头2个镇慈善分会2018年未安排救助支出。
(二)会计核算欠规范
1.墩头镇在民政经费中核算慈善资金收支,未单独建账进行专户核算。
2.城东、高新区、角斜、雅周、李堡、大公6个区镇慈善分会未分别核算镇慈善分会和各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基金结余。
3.201812月,老坝港滨海新区财政局收到市慈善基金返还款71.8万元,其中:镇分会6.33万元、村(居)工作站65.47万元,未及时拨入慈善分会账统一核算
(三)少数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捐款未经捐款人签字确认
抽查发现,李堡镇红旗村,曲塘镇富民村,雅周镇张莫天村,角斜镇来南村,城东镇丰产村等5个村接受捐款时未经捐款人签字确认。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安市审计局已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要求纠正整改到位。墩头镇慈善分会已单独建账,老坝港滨海新区财政局已将市慈善基金返还款拨入慈善分会账统一核算。其余问题市慈善基金会正在督促纠正整改到位。此外,海安市审计局还向市慈善基金会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区镇慈善分会会计核算。市慈善基金会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区镇慈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专业培训,提高规范化水平。要督促各区镇慈善分会和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按制度要求设立专户,及时、正确核算区镇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收支余情况,市慈善基金会应及时与各区镇慈善分会核对收支往来。
(二)进一步加强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款募集及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市慈善基金会要加强对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款募集及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捐款登记表须经捐款人签字并上报区镇慈善分会,要进一步规范救助行为,完善救助支出手续,确保救助款按时足额发放至每位受助人。
(三)进一步统筹协调慈善救助活动。市慈善基金会要结合以往年度慈善救助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计划申报、审批,合理确定实施单位,统筹整合救助事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加强对公益救助项目的跟踪、监督,检查救助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充分发挥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