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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三届海安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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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三届“海安慈善日”,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海安慈善日活动,推进大众慈善、全民慈善,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方针,通过开展慈善日系列活动,拓展创新慈善载体形式,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全民慈善理念,鼓励、支持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进一步推进海安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着力慈善文化的宣传,传播慈善理念;拓宽善款募集渠道,组织实施慈善一日捐;汇聚社会各界的善举,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给予救助;抓好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推进慈善事业的大众化、全民化。
三、活动主题
推进全民慈善,建设慈善网络。
     四、活动时间
     2015512日—18
五、活动内容
     1、第三届“海安慈善日”动员部署。5月上旬召开“海安慈善日”活动组委会,部署安排慈善日各项活动。512日,县领导发表“第三届海安慈善日”活动广播电视讲话,动员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日”活动。
2、组织慈善宣传活动。《海安日报》、海安电视台、电台和互联网新闻中心在512日—18日期间,集中报道慈善日活动情况,宣传《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宣传慈善典型和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宣传橱窗和商业广告电子屏都要有宣传“海安慈善日”的有关内容,县慈善文艺演出队深入社区、村组演出慈善文艺节目,努力为第三届慈善日宣传造势。
3、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慈善一日捐,个人捐一天的收入,企业捐一天的利润。签署协议募捐的企业由县慈善会委托地税局按协议履行善款募捐,其它企业由区镇慈善分会和村(居)慈善工作站组织募捐。
4、组织慈善救助和志愿者活动。一是公示2015年慈善救助项目和重点;二是为18周岁以下大病儿童发放救助款;三是调查、走访、救助癌症、尿毒症等大病患者;四是组织发放“博爱送万家”、“安居惠老”、“关爱精神病患者”等项目的救助款;五是县、区()慈善组织帮助福利院、敬老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六是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做善事,献爱心”活动;七是卫生部门、志愿者大队、义工联组织慈善义工到区(镇)敬老院和社区()困难家庭开展医疗义诊、家政服务、探望慰问等活动;八是救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救助活动。
5、做好村(居)慈善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镇江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区(镇)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在抓好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基层慈善网络全面建设。
六、组织领导及分工
“慈善日”活动在组委会统一组织和协调下进行(组委会成员名单见海委[2015]  号文件),各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如下:
1、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海安慈善日”活动的指导和相关文件的运转、重大活动的协调;
2、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海安慈善日”活动的牵头组织和宣传协调工作;
3、县文广新局、新闻中心和城管局分别负责“海安慈善日”活动在《海安日报》、电视台、电台和电子商务荧屏的宣传;
4、县民政局、慈善会负责“海安慈善日”活动的具体安排,协助宣传部、文明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5、县级机关党工委负责党政机关“慈善一日捐”的善款募集和有关条管单位协议的履行;
6、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慈善一日捐”的善款募集和中、小学慈善进校园活动的组织安排;
7、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卫计系统“慈善一日捐”的善款募集和慈善义诊、卫生咨询、慈善文艺晚会等活动的组织;
8、县地税局负责企业慈善一日捐协议的履行;
9、县金融办负责金融系统“慈善一日捐”的善款募集;
10、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根据各自的职能组织开展好海安慈善日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11、县保险协会负责保险系统“慈善一日捐”的善款募集;
12、各区镇负责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和本辖区慈善日活动的开展,负责本辖区慈善一日捐善款的募集。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区镇、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第三届“海安慈善日”活动开展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集中力量组织好慈善公益活动和慈善一日捐工作,镇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关机构,制定好计划,把“海安慈善日”活动切实抓出成效来。
2、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要求,组织好、协调好、配合好,形成合力,要形成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广场、商场、宾馆、车站等公共场所都要为“海安慈善日”活动的开展营造氛围、提供方便。
3、加强监督。“海安慈善日”是我县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在慈善宣传上要注意突出亮点,在救助项目上要着力培植品牌。在善款募集上,要严格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要求,坚持自愿原则。所有善款统一汇入海安慈善基金会帐户(户名:海安县慈善基金会,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3206213001201000564141)。
 
海安县第三届慈善日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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