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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

【信息时间: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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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连日来,我县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专题文艺晚会、走访慰问贫困家庭等多种形式,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慈善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县慈善会自2010年12月成立以来,共募集善款9200万元,发放救助款4500多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8万多人次。与县民政、公安、教育、机关工委、卫计委、残联、县总工会、妇联、团委、老区促进会、癌友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跨界联动,组织实施了职工关怀、见义勇为、老区扶贫、情暖学子等20多个救助项目。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每年5月12日定为“海安慈善日”,此举开创了全省先河,并在全市建设了首家以慈善文化为主题的市民休闲广场。全县232个村居建立了慈善工作站,让慈善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实现了基层慈善组织全覆盖。

  县慈善总会负责人表示,县慈善总会将努力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牢牢把握慈善事业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慈善工作领域,大力推动慈善意识转型、慈善事业转型、慈善工作转型,为加快推动全县慈善事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吴薇 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