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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为杰副县长就“一日捐”、慈善助学答记者问

【信息时间: 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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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县慈善会假借海中体艺馆为1030名贫困学子发放了圆梦助学金,县委副书记顾国标等领导出席了助学金发放仪式。为详细介绍“情暖学子”助学情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为杰接受了县内媒体的采访。
问:彭县长,今年我县的慈善助学活动有哪些特点?
答:我县的慈善助学活动搞得比较好,社会影响也比较大,这几年来,受助人数一年比一年多,助学金的标准一年比一年高。今年的慈善助学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更宽。除贫困的大学生、高中生外,把低保家庭的初中生也纳入了助学范围。今年受助大学生593人,高中生227人,初中生210人,比去年净增240多人。二是资助标准提高。大学生为3000元,高中生为2000元,初中生为1000元。首次将初中生纳入资助对象。大学生和高中生资助标准同比前几年(大学生2000元,高中生1000元)分别增加1000元。三是助学活动阳光透明。由个人申请,镇村审核,慈善会公示确认。本次助学活动,共资助学生1030多人,支出善款250多万元。
问:助学善款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
答:这次慈善助学共花去善款250多万元。此外,今年助医、助老、助残、助困等慈善项目共需善款650多万元。这些善款从哪儿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慈善基金会3000多万的母金增值部分;二是机关事业人员的“慈善一日捐”善款,今年“5.12海安慈善日”期间,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共捐款250多万元;三是企业“慈善一日捐”协议书履约形成的善款。
问:请您介绍一下企业“慈善一日捐”协议的履行和承兑的情况
答:所谓慈善一日捐,就是在善款募捐中,党政机关事业人员包括教师、医生捐赠一天的收入,企业捐一天的利润,职工捐一天的工资,机关事业人员的募捐是在慈善日活动中直接募集的,而企业则采取协议募捐的形式。协议募捐是《江苏省慈善促进条例》规定的募捐形式之一,也是其他一些市县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协议募捐具有动态性,始终坚持以自愿为原则,协商为基础。在履行协议时要根据企业的利润情况商定募捐额,有利润就捐,没有利润的可以不捐,且捐款额只相当于当年利润和职工收入的1/365,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能够承受的。去年“慈善一日捐”期间,县慈善会与1066家企业签订了募捐协议,经认真调研和核实,目前企业慈善一日捐协议正在协商履行中。在这里,我也代表受助的学生们和困难群众向慷慨捐赠善款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近几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很快,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疾病和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全县仍有5万多名困难群众,这些特困群众,政府虽然提供了政策性帮助,但是由于他们各有各的不幸,对有些特困家庭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仍然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家们携手帮扶,向他们伸出爱心之手。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惠及的困难群众将越来越多,海安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