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的:救助城乡生活陷入绝境的特别困难家庭。
二、救助条件: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在本村(居)没有可比性。
三、实施时间:每年年底,特殊情况可随时实施。
四、指标安排:原则上每村一户,按村(居)数下达指标到镇分会,由镇分会统筹安排。
五、救助标准:每户一万元。
六、所需资料:海安县慈善基金会百户爱心助困工程项目申请表;家庭困难的佐证材料:包括出院小结、医药费单据、报销单据等。
七、报审流程:村(居)慈善工作站对照条件集体讨论确定申报的对象→镇慈善分会初审→报县慈善基金会核查→县慈善基金逐村、逐户调查了解后讨论审批→媒体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发放。
八、建档归案。档案资料中包括:申报表及佐证资料;百户爱心助困花名册;签字领取表;财务支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