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慈善项目 >> 慈善助学

海安县慈善基金会“情暖学子”项目实施简则

【信息时间: 2016-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目的:资助本县困难家庭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费用。
二、救助对象1、低保家庭中的在校初中、高中(中专)、大学生,包括新录取即将入学的;
              2、孤儿。
三、实施时间:低保家庭初中、高中、大学生学习阶段全覆盖,每年6——9月份发放。
四、救助标准1、初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
              2、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
              3、大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
              4、非低保家庭因特殊原因至家庭一时贫困的大学生,原则上救助一次。
五、所需资料1、海安县慈善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申请表;
              2、低保家庭审批表(复印件);
              3、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六、报审程序:村(居)慈善工作站对照条件填表申报镇慈善分会初审报县慈善基金会审核批准发放。
七、建档归案。档案资料包括:第五条的所列资料;受助学生花名册;救助款领取表(签字);财务支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