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学子”慈善助学项目是县慈善会开展得最早的慈善救助项目,十多年来一直以资助本科以上的在校贫困大学生为主。2011年,由于县慈善基金会的成立,壮大了救助能力,资助对象扩大到高中(中专)和初中的在校贫困生,资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一、资助对象:
本县城乡低保家庭的在校初中生、高中生(含中专生、技校生)、在校各类大学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初中阶段在校贫困生每人每年1000元
高中阶段在校贫困生每人每年2000元
大学阶段在校贫困生每人每年3000元
三、资助程序
每年暑假结束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低保审批表到所在镇慈善分会(设在镇民政办)提出申请,填写由县慈善会统一印制的《海安县慈善基金资助特困学生申请表》,由各镇慈善分会统一集中上报。已经申报的第二年不需再申报。
县慈善会对各分会上报贫困学生逐一核实,在会长办公会讨论确认后,以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发放助学款,原则上每年暑期一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