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习近平43号令签署公布。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必将推进我国慈善文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为了更好地学习《慈善法》,我们从中列出了30个问答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什么人可以做慈善?
答:《慈善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
2.参与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慈善法》第二条规定有六项,(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3.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守什么原则?
答:根据《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慈善工作主管部门是哪个单位?
答:主管全国慈善工作的是国务院民政部门。地方是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5.哪天是全国性的“慈善日”?
答:《慈善法》第七条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6.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是有章程;五是有一定的财产;六是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负责人;七是符合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7.慈善组织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答: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8.慈善组织怎样开展募捐活动?
答: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其条件是必须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制定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地域、负责人姓名、地点、捐赠方式、银行账户等)。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9.公开募捐采取什么方式?
答: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是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是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10.公开募捐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答: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只能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的管辖区域进行。如果确因需要在区域外进行的应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但捐赠人的捐赠不受地域的限制。
11.慈善捐赠的对象是什么人?
答: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12.慈善捐赠通过什么方式进行?
答: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13.捐赠财产包括哪些方面?
答: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但必须是属于捐赠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而且必须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14.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捐赠吗?答:可以。捐赠还可以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把所得收入全部或部分捐给慈善事业。但事前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协议执行。
15.慈善组织需给捐赠人什么手续?答: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作为捐赠凭证。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可予保管。
16.捐赠人承诺捐赠后不履行捐赠义务的怎么办?
答:捐赠人违反协议的,慈善组织可以要求他们交付,拒不交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依法保护慈善的合法权益。
如果捐赠人由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17.慈善的财产怎么使用?
答:慈善的财产包括发起人的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募集的财产和其他合法的财产,只能全部用于慈善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
18.慈善组织对慈善资金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这一标准作为年终考核的条件之一。
19.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有哪些规定?
答: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开支的应当就具体情况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
20.慈善组织开展救助活动是否可以委托别人进行?
答:可以。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由志愿者或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负责开展慈善活动。
21.慈善组织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有哪些规定?
答:慈善组织根据慈善服务的需要招募志愿者,应当签订协议,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培训。
22.慈善组织有哪些信息应当公开?答: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还有每年的年度工作报告、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开募捐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公募时间周期和项目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三个月内公开一次,结束后将实施情况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3.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24.企业当年捐赠总额超过总利润规定数额的怎么扣除?
答: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5.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需要使用土地,政府如何支持?
答: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优抚等项目需要服务设施的用地,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些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26.发展慈善事业能否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
答:可以。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
27.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为慈善组织进行购买服务?
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28.国家采取哪些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答:一是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二是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三是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29.如何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管理?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接受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管作用。
30.城乡社区(村)组织、单位内部能否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答:城乡社区(村)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村)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