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慈善?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慈善指的是慈爱善良、仁慈富有同情心。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的慈善概念是以西周以来的民本思想、儒家的仁义学说、佛教的慈悲理念与善恶报应学说和民间善书所反映的道家思想为基础的。自古以来,慈善行为就是道德伦常的一种规范。儒家文化讲仁和善,佛家文化讲慈悲之心,慈心和善举合起来,形成社会所推崇的一般行事规范。中国慈善的传统是一种人帮助人的互助传统,做善事不分男女老幼,尊卑贵贱,人人可做,人人可得,慈善的思想、言语、行为和方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在国际社会,慈善理念和行为也源远流长。慈善一词源于拉丁文“对他人的爱”和希腊文“对人的爱”。民国时代,孙中山先生将洋“慈善”译为博爱,近10多年来,台湾、香港的学者将希腊文“慈善”译为公益、现代慈善或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历代王朝均有救助鳏寡孤独及贫病废疾之人的举措,早在先秦时期,统治者在赈贫恤患方面即多有作为,封建大一统王朝建立后,历代帝王承袭了这类做法。历朝历代对荒政事业都 极为重视,每当灾荒发生,都采取措施,对流离失所、生活无着的灾民予以救助。汉代已形成报灾、勘灾、免除赋税等较为系统的救灾程序,至唐宋,救灾程序更加完备,救荒效率大大提高。此外,中国古代也形成了系统的备荒仓储制度,西汉出现常平仓、隋朝始创的义仓和南宋朱熹创立的社仓为历代沿用,构成了备荒仓储体系的主体。在养老制度方面,秦汉之后的历代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尊老养老政策。汉代即有慰问高年、赐高年王杖、赏赐老人财物、免除老人及其子女赋税、老人犯罪量刑从轻等措施。对鳏寡孤独和贫病人员,历代统治者都有物质赏赐的举动,汉武帝后,国家要求官吏重视 “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的行为,并将办理不力者视为失职。魏晋南北朝时期,“六疾馆”“孤独园”等专门收养机构开始出现,宋朝各种救助机构更多,规模更大,有收容老幼、乞丐与残疾人的福田院,收养安置孤寡贫民的居养院,救疗贫病之民的安济坊,还有安养院、举子仓、幼儿局、慈幼局、施药局等不同种类的救济机构。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在社会各阶层的踊跃参与下,清代慈善组织团体数量急剧增加,且财力雄厚,活动正常,救助内容多样全面。在为数众多的慈善组织中,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等更具特色。育婴堂是清代民间慈善事业中最受重视的善举,普及率在民间慈善机构中位居第一。据统计,在康熙三年北京育婴堂创立后,清朝18省至少建立了973所育婴堂。普济堂为顺治年间创立,以收养贫病老人为主,各地普济堂一般没有收养名额限制,从数十名到数百名不等。清节堂是专门救助守节寡妇的慈善组织,最早出现于清嘉庆年间的南京,采取集中收养的形式,建有专门号舍供入堂寡妇居住。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后来,各地陆续有所仿行。
1840年以后,随着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和西潮的冲击,慈善事业出现近代转型的迹象。一是慈善事业外延扩张,逐渐转变为近代公益事业。晚清时期产生了许多新型的公益机构如工艺所、戒烟所、借钱局、洗心局、迁善局等。二是慈善事业内涵转变。由重养轻教转为教养并重。
民国时期,灾害频发,战乱连年,以致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由此,大量兵灾救恤及日常救济的慈善组织应时而生。这一时期,无论是慈善团体的数量,还是慈善家群体,在中国慈善事业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据1930年国民政府内务部调查统计数据,江苏等18省市的566个县市共有慈善团体1621个;1946年国民党中央社会部统计,全国共有救济机构3045个,其中私立1011个,占33%;1948年的《中国年鉴》批露,当时全国有4172个救济机构,其中私立1969个,占47%。在众多的民间慈善机构中,影响较大的有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幼协会、战时儿童保育协会、香山慈幼院、华洋义赈会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大陆的慈善事业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沧桑巨变,先后经历了1949—1954年的调整改造时期,1954—1980年的衰熄和停滞时期以及1980年后的复兴与发展时期。
共和国初建,百废待兴。1950年春夏,全国一些城市地区出现饥荒问题,中央采取了一系列赈济措施,一方面接收、改造旧社会遗存的各种慈善机构,另一方面着手新建社会福利救济机构和设施。在民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福利基金会是两个具有广泛影响的慈善机构,新中国成立后,这两个慈善团体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改组,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开始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福利制度,尽管建国之初经济困难,政府还是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新建一批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作为接受改造善堂善会的补充,用以安置孤老弱残,救济生活困难的群众。1949—1954年,全国新建666个残老、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婴幼儿童达25960人,加上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等,上世纪50年代初国家共收养了20多万孤儿、弃婴、残疾和流浪儿童。
1954年后,我国慈善事业因政治因素受到严重的干扰,50年代后期的极左思潮及1966—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给慈善事业带来了重大的挫折和损失,在将近30年的时间内,社会上没人倡导慈善事业,也没有传媒宣传介绍慈善事业。在这悠长的岁月里,慈善的脚步渐行渐远,显出衰熄的端倪。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慈善事业重焕生机。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2年,宋庆龄基金会成立,1984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1989年,中国扶贫资金会成立,1992年,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1993年,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这一时期的慈善事业,无论是慈善观念、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方式上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1988年大洪水后,慈善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援助,慈善突破了地域和国家的界限,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活动。
进入21世纪后,慈善事业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迎来了黄金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慈善事业的力度逐渐加大,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空前高涨。尤其是2003年的“非典”和2004年的印度洋海啸、2008年的南方雪灾和四川汶山大地震,中国人民在生与死的考验中经历了一场爱的洗礼和善的熏陶,善良勇敢的中国人在与大灾大难的搏斗中将慈善事业推向了新的高度。参与主体多元。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类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目前,参与慈善事业的主体有社团组织、基金会组织、社区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活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志愿者活动及单位内设附属性组织、国际性人道主义组织等七大类。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已超过28万个。2004年,国家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允许设立非公募基金,从而打开了富人及企业设立公益性慈善基金的大门。香江集团董事长翟美卿、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滔、平安董事长马明哲、黄浦董事长陈光标都有大手笔投入慈善事业。募捐方式多样化,慈善募捐和救助的形式日益多样化,大致说来,慈善募捐的形式主要有:突发灾难的紧急募捐、成熟的慈善项目募捐、举办大型活动募捐、经常型的小额募捐以及发动海外募捐等。救助范围广泛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救助内容不仅有应急性的灾害救助、疾病救治和贫困救济,新增加了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留守儿童和孤贫学生帮扶、心理危机干预等,此外,志愿者服务的兴起成为21世纪慈善事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特别是汶川大地震救灾中,志愿者来源之多,服务范围之广,所起的作用之大,开创了慈善发展史之最,据统计,在汶川抗震救灾中,志愿者人数超过了10万人。
我国的慈善事业现在正处于历史上最兴旺的时期,政府支持的力度,法律援助的力度和大众参与的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据专家预测,虽然中国慈善事业未来发展状况尚有些不确定的方面,如受政治形势、经济走势、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但是,发展是一个大趋势。慈善事业的民营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的慈善机构必将顺应这一时代潮流,积极调整,主动应对,开拓慈善事业更加辉煌的明天。